一、川外海外留学服务中心是获得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批准,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的合法中介机构(教外综资认字【2000】87号),办公地点设在沙坪坝区四川外语学院内出国培训部大楼,全权管理自费留学事务。
二、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知晓自费留学的一般常识性知识。
三、申请人在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并向留学服务进行详细咨询。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我中心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可供你选择:
①现金缴纳,必须直接在培训部大楼108室向财务人员缴付,同时开具盖有“四川外语学院海外留学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字样的四川外语学院专用收据。
②将各种费用直接汇入我中心指定帐户,凭汇款回执开具盖有“四川外语学院海外留学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字样的四川外语学院专用收据。
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童家桥分理处“四川外语学院”。
汇款帐号为:3100024609026402214。
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客户**费用。
五、本中心对申请人入学以后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为院校与学生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六、特别提示:本心除收取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本中心的任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或违反本条规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义收取或代收包括报名费、学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监督投诉电话:023-65385353、65380550、65385271
投诉办公室:出国培训部大楼106室、107室、104室
四川外语学院海外留学服务中心
20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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